穿越之侯府千金外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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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0章 醉里挑灯说雀事,醒时掀翻八卦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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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之侯府千金外传

暮春的风最是无赖,卷着御花园里的芍药香,黏黏糊糊地扑在人脸上,像极了京中贵妇们凑在一起咬耳朵时,那带着脂粉气的唾沫星子。

沈知意揣着手炉,缩在八角亭的美人靠上,听着身后两个小丫鬟压低了嗓门,你一言我一语地扒拉着近日京中最火的八卦,嘴角的笑意压了又压,差点没把刚喝进去的冰镇酸梅汤喷出来。

“听说了吗?镇国公府的二姑娘,昨儿个去白云寺上香,居然被个游方道士拦住,说她有凤凰命格,将来要母仪天下呢!”

“呸!什么凤凰命格,我瞧着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!那二姑娘前儿个还因为抢着买东市的胭脂,跟户部侍郎家的千金打了一架,发髻都被扯散了,哪有半分凤凰的样子?”

“嘘!小声点!这话要是被镇国公府的人听见,有你好果子吃!不过话说回来,比起镇国公府的热闹,咱们侯府才是藏着真乾坤呢!你看咱们大小姐,这才回来多久,就把侯府的烂摊子收拾得服服帖帖,连老夫人都夸她是个有福气的!”

沈知意挑了挑眉,慢悠悠地转过身,指尖敲了敲石桌:“你们俩的小嘴巴,是抹了蜜还是沾了鸡毛?怎么这么能说?再聊下去,御花园的花都要被你们的八卦声吵得谢了。”

两个小丫鬟吓了一跳,连忙福身行礼,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,活像打翻了染缸。

“大小姐恕罪,奴婢们……奴婢们就是闲得慌,随便聊聊。”

“闲得慌?”沈知意挑眉,放下手里的酸梅汤碗,指了指不远处那片开得正艳的蔷薇花,“去,把那些蔷薇剪了,插满我屋里的花瓶。记住,要带露水的,剪回来要是蔫了,仔细你们的皮子。”

两个小丫鬟如蒙大赦,忙不迭地应了声,提着裙摆就往蔷薇花丛那边跑,脚步快得像是身后有狼撵着。

看着她们狼狈的背影,沈知意忍不住轻笑出声。

穿越到这个大晟王朝,成为永宁侯府的嫡长女,已经快一年了。

想当初,她刚穿过来时,面对的是个十足十的烂摊子:老侯爷战死沙场,留下个体弱多病的幼子;老夫人偏心眼,一心护着庶出的二小姐沈知柔;继母刘氏面慈心狠,暗地里没少给原主使绊子;而原主自己,更是个被宠坏了的草包,除了吃喝玩乐,一无是处,最后还因为跟沈知柔抢未婚夫,失足掉进湖里,把小命给丢了,这才便宜了她这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。

刚来那会儿,沈知意看着镜子里那张苍白蜡黄的脸,差点没哭出声。她上辈子是个叱咤风云的金牌律师,打官司从来没输过,结果一朝穿越,居然成了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侯府千金,连跟人吵架都得讲究什么“大家闺秀”的仪态,憋屈得她差点没原地暴走。

不过,憋屈归憋屈,日子还得过。

凭着上辈子在律所摸爬滚打练出来的口才和手腕,沈知意先是不动声色地收拾了几个欺负原主的刁奴,又在老夫人面前露了一手“过目不忘”的本事,让老夫人对她刮目相看;接着,她又借着打理侯府中馈的机会,揪出了刘氏安插在账房里的眼线,把侯府那点被贪墨的银子,一分不少地追了回来;最后,她更是在宫宴上,凭着一首即兴作的诗,艳压群芳,连皇帝都夸她是“巾帼不让须眉”。

经此一役,沈知意在京中的名声算是彻底打响了。

从前提起永宁侯府的嫡长女,大家都只会撇嘴,说她是个“草包千金”;如今再提起,人人都得竖起大拇指,赞一句“沈大小姐聪慧过人,智勇双全”。

就连那个当初嫌弃原主草包,转头就跟沈知柔勾搭上的未婚夫——吏部尚书家的公子李文轩,都后悔得肠子都青了,三番五次地托人来侯府说和,想重新求娶她。

每次听到李文轩的名字,沈知意都觉得好笑。

这种见异思迁的渣男,白给她她都不要。

她现在的日子过得有多潇洒?

早上睡到自然醒,起来练练瑜伽,吃点精致的早点;上午看看账本,打理打理侯府的产业,顺便听听京中的八卦;下午要么约上几个相熟的闺友,去逛逛街,喝喝下午茶,要么就躲在书房里,看看这个时代的话本,写写自己的小说;晚上更是惬意,泡个花瓣浴,喝杯小酒,然后抱着暖炉,看星星看月亮,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——当然,是跟自己聊。

这样的日子,简直比上辈子天天加班熬夜打官司舒服一百倍。

唯一的小烦恼,就是京中的八卦实在太多,而且传得太快,快得她都有点跟不上节奏了。

就比如现在,她不过是在御花园里歇了一会儿,就听到了镇国公府二姑娘的“凤凰命格”,还有自己的“有福气”。

正想着,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,伴随着清脆的铃铛声,听着就让人心情愉悦。

沈知意不用回头,就知道是她的贴身丫鬟,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心腹——晚晴。

晚晴手里提着个食盒,脚步轻快地走到她身边,将食盒放在石桌上,笑着说:“大小姐,厨房刚做好的荷花酥,还有你最爱吃的冰糖莲子羹,趁热吃点吧。”

说着,晚晴打开食盒,一股甜香扑鼻而来。

沈知意的肚子很给面子地叫了一声。

她拿起一块荷花酥,放进嘴里,酥酥脆脆的,甜而不腻,口感好得没话说。

“还是厨房的张师傅手艺好,这荷花酥,比上次在贵妃娘娘宫里吃的还好吃。”沈知意赞道。

晚晴笑得眉眼弯弯:“那是自然,张师傅说了,大小姐喜欢吃,他就天天做。对了,大小姐,还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。”

“什么好消息?”沈知意抬眸,好奇地问道。

“咱们在城南开的那家‘知味斋’,生意好得不得了!”晚晴兴奋地说,“今儿个一早,门口就排起了长队,连户部尚书家的夫人,都特地派了管家来买咱们家的招牌点心呢!还有,咱们在城西开的那家布庄,也进了一批新的云锦,颜色特别好看,夫人小姐们都抢着买,掌柜的都忙不过来了!”

沈知意嘴角的笑意更深了。

“知味斋”和那家布庄,都是她的手笔。

上辈子她就喜欢吃各种美食,也喜欢各种漂亮的衣服,穿越过来之后,看着这个时代的点心和布料,总觉得差了点意思,于是就干脆自己开了两家店,按照上辈子的记忆,改良了点心的做法,设计了新的布料款式。

没想到,居然这么受欢迎。

现在,这两家店的生意,一天比一天红火,赚的银子,都快赶上侯府半年的俸禄了。

沈知意摸了摸下巴,心里盘算着,等赚够了银子,她就再开几家店,什么酒楼、茶馆、胭脂铺,统统都开起来,把整个京城的生意,都垄断了!

就在她畅想未来的商业帝国时,一个不和谐的声音,突然在亭子外响起。

“哟,这不是姐姐吗?好雅兴啊,居然在这里吃独食。”

沈知意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,她抬眼望去,只见沈知柔穿着一身粉色的襦裙,头上插着一支珍珠钗,扭扭捏捏地走了过来,身后还跟着几个丫鬟。

沈知柔的脸色比以前好了很多,不再像从前那样,总是病恹恹的。不过,那双眼睛里的嫉妒和不甘,却比以前更浓了。

沈知意放下手里的荷花酥,慢条斯理地擦了擦手:“二妹妹来得正好,刚做好的荷花酥,要不要尝尝?”

沈知柔走到石桌旁,瞥了一眼食盒里的荷花酥,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冷笑:“姐姐的东西,我可不敢吃。谁知道里面有没有放什么不干净的东西。”

晚晴皱了皱眉,刚想开口反驳,就被沈知意用眼神制止了。

沈知意看着沈知柔,似笑非笑地说:“二妹妹这话是什么意思?难道姐姐还会害你不成?”

“那可难说。”沈知柔抱着胳膊,仰着下巴,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,“姐姐现在可是侯府的大红人,又是得皇上赏识的才女,想要对付我这个小小的庶女,还不是易如反掌?”

沈知意挑了挑眉,没说话。

她知道,沈知柔今天来,肯定是来者不善。

果不其然,沈知柔顿了顿,又开口道:“对了,姐姐,有件事我忘了告诉你。前日我去李家赴宴,见到了文轩哥哥。文轩哥哥说,他心里一直惦记着你,还说,当初跟我在一起,不过是一时糊涂。姐姐,你说,我要不要帮你们牵牵红线,让你们再续前缘啊?”

说到“文轩哥哥”这四个字时,沈知柔的语气里,带着浓浓的炫耀和挑衅。

沈知意差点没被嘴里的莲子羹呛到。

她咳嗽了几声,看着沈知柔,像是在看一个傻子。

“二妹妹,你是不是最近太闲了?”沈知意慢悠悠地说,“李家的宴,有什么好赴的?李文轩那种货色,送我我都不要,你要是喜欢,就自己留着吧。还有,下次再在我面前提他的名字,我就把你的舌头割下来,拿去喂狗。”

沈知柔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。

她没想到,沈知意会这么不给她面子,而且还说得这么狠。

“你……你太过分了!”沈知柔气得浑身发抖,“沈知意,你别以为你现在得势了,就能欺负人!我告诉你,我娘可是侯府的继夫人,你要是敢动我,我娘饶不了你!”

“你娘?”沈知意轻笑一声,站起身,走到沈知柔面前,居高临下地看着她,“刘氏?她现在自身都难保了,还有功夫管你?二妹妹,我劝你还是安分点好。上次你偷偷把我的舞衣剪坏,想让我在宫宴上出丑的事,我还没跟你算账呢。你要是再敢惹我,我就让你知道,什么叫生不如死。”

沈知柔被沈知意的眼神吓得后退了一步,眼底闪过一丝恐惧。

她知道,沈知意说到做到。

上次宫宴的事,沈知意虽然没有明着找她麻烦,但是却暗地里让老夫人罚了她禁足一个月,还扣了她的月例银子,让她在侯府里丢尽了脸。

看着沈知柔那副怂样,沈知意觉得没什么意思。

她挥了挥手,像是赶苍蝇一样:“滚吧,别在这里碍我的眼。”

沈知柔咬了咬牙,想说什么,但是对上沈知意那双冰冷的眼睛,却又把话咽了回去。

最后,她只能狠狠地瞪了沈知意一眼,带着丫鬟,灰溜溜地走了。

看着沈知柔狼狈的背影,晚晴忍不住拍手叫好:“大小姐,你太厉害了!刚才二小姐那副样子,简直像只斗败了的公鸡!”

沈知意笑了笑,没说话。

对付沈知柔这种跳梁小丑,根本就不用费什么力气。

她重新坐回美人靠上,拿起一块荷花酥,刚想放进嘴里,就听到一阵脚步声传来,比刚才沈知柔的脚步声要沉稳得多。

沈知意抬眼望去,只见一个身着青色锦袍的男子,缓步走了过来。

男子身形挺拔,面容俊朗,剑眉星目,鼻梁高挺,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,整个人看起来温文尔雅,却又带着一股不容忽视的贵气。

正是当今圣上的亲弟弟,瑞王,萧景渊。

沈知意的心跳,漏了一拍。

说起来,她跟萧景渊的相识,还挺有戏剧性的。

上次宫宴,她即兴作了一首诗,引得众人称赞,萧景渊也在其中。宴会结束后,萧景渊特地找了她,跟她讨论诗词歌赋,两人相谈甚欢,算是成了朋友。

之后,两人又在各种场合见过几次面,每次都聊得很投机。

沈知意不得不承认,萧景渊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。

他博学多才,风趣幽默,而且还很懂她。

跟他在一起,她总是觉得很舒服。

只是,她一直都很清楚,萧景渊是王爷,而她是侯府千金,两人之间的身份差距太大,根本就不可能有什么结果。

所以,她一直都跟萧景渊保持着距离。

萧景渊走到石桌旁,看着沈知意,笑着说:“刚才的话,我都听见了。沈大小姐,果然是霸气侧漏啊。”

沈知意的脸颊微微一红,有些不好意思地说:“让王爷见笑了。家丑不可外扬,没想到,还是被王爷看见了。”

“这怎么能算是家丑呢?”萧景渊摇了摇头,拿起一块荷花酥,放进嘴里,尝了尝,赞道,“味道不错。比起御膳房的点心,有过之而无不及。”

沈知意笑了笑:“王爷喜欢就好。要是王爷不嫌弃,改日我让厨房多做一些,送到瑞王府去。”

“那我就却之不恭了。”萧景渊笑着说,然后他话锋一转,又道,“对了,今日我来,是有件事要告诉你。”

“什么事?”沈知意好奇地问道。

萧景渊收敛了笑容,神色变得严肃了一些:“皇上打算在宫中举办一场诗会,邀请京中所有的才子才女参加。皇上还特地吩咐,让我务必请你参加。”

沈知意愣了一下。

宫中诗会?

她记得,原主的记忆里,确实有这么一场诗会。这场诗会,是皇上为了选拔人才而举办的,参加的人,都是京中的名门望族子弟。而且,这场诗会,还关系到一个秘密——一个关于前朝宝藏的秘密。

据说,前朝的皇帝,在亡国之前,把一批宝藏藏在了一个秘密的地方,而找到宝藏的线索,就藏在一首诗里。而这首诗,会在这场宫中诗会上,由皇上亲自公布。

沈知意的眼睛亮了起来。

宝藏啊!

她现在正缺银子呢!

要是能找到这批宝藏,她的商业帝国,就能更快地建成了!

萧景渊看着沈知意那副兴奋的样子,忍不住笑了:“看你这模样,是很感兴趣?”

“当然感兴趣!”沈知意点头如捣蒜,“这么好的机会,怎么能错过?”

萧景渊无奈地摇了摇头:“你啊,还是这么财迷。不过,话说回来,这场诗会,可不是那么容易参加的。参加的才子才女,个个都身怀绝技,你可得好好准备准备。”

“放心吧!”沈知意拍了拍胸脯,自信满满地说,“我是谁?我是沈知意!对付那些酸秀才,还不是手到擒来?”

看着沈知意那副自信飞扬的样子,萧景渊的眼底,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。

他忽然觉得,这场诗会,似乎会变得很有趣。

夕阳西下,金色的余晖洒在御花园的湖面上,波光粼粼,美不胜收。

沈知意和萧景渊坐在八角亭里,聊着诗词歌赋,聊着京中的八卦,聊着未来的打算,时不时地发出一阵笑声。

晚晴识趣地退到了一边,守在亭子外,嘴角带着甜甜的笑意。

她觉得,自家大小姐和瑞王,站在一起,真是郎才女貌,天作之合。

希望,他们能有个好结果吧。

而此时的沈知意,还不知道,这场宫中诗会,不仅会让她找到前朝宝藏的线索,还会让她和萧景渊的关系,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更不知道,一场更大的阴谋,正在悄然酝酿,而她,已经被卷入了这场阴谋的中心。

不过,那都是后话了。

此刻的沈知意,正沉浸在即将参加诗会,即将找到宝藏的喜悦之中。

她拿起一块荷花酥,塞进嘴里,甜香在口腔里弥漫开来。

暮春的风,依旧无赖,卷着芍药香,扑在人脸上。

只是这一次,风里,似乎还多了一丝,名为心动的味道。

夜色渐深,御花园里的灯火亮了起来,星星点点,像极了天上的繁星。

沈知意和萧景渊道别之后,带着晚晴,慢悠悠地往侯府的方向走去。

走在路上,晚晴忽然开口道:“大小姐,你觉得瑞王怎么样?”

沈知意愣了一下,随即笑道:“挺好的啊,博学多才,风趣幽默,是个难得的知己。”

晚晴撇了撇嘴:“奴婢不是这个意思。奴婢是说,瑞王对你,好像有点不一样。”

沈知意的脸颊微微一红,拍了晚晴一下:“小孩子家家的,懂什么?赶紧走,回去晚了,厨房该关门了。”

晚晴吐了吐舌头,不敢再多说什么,只是心里却暗暗想着,大小姐和瑞王,肯定有戏!

回到侯府,沈知意刚走进院子,就看到老夫人身边的嬷嬷,正站在门口等着她。

“大小姐,老夫人请你过去一趟。”嬷嬷恭敬地说。

沈知意挑了挑眉,心里嘀咕着,老夫人这个时候找她,会有什么事?

她跟着嬷嬷,来到老夫人的院子里。

老夫人正坐在炕上,手里拿着一串佛珠,闭目养神。

听到脚步声,老夫人睁开眼睛,看向沈知意,脸上露出了慈祥的笑容:“意儿回来了?快过来,让祖母看看。”

沈知意走过去,坐在老夫人身边,笑着说:“祖母,您找我有什么事?”

老夫人拉着沈知意的手,拍了拍,叹了口气:“意儿啊,你也老大不小了,该考虑终身大事了。”

沈知意的脸,瞬间红透了。

她就知道,老夫人找她,准没好事!

“祖母,我还小呢,不想考虑这些。”沈知意连忙说道。

“小?你都十七了,还小?”老夫人瞪了她一眼,“想当年,你母亲十七岁的时候,都已经嫁给你父亲了!你看看京中的那些姑娘,比你小的,都已经定亲了!你要是再拖下去,就要变成老姑娘了!”

沈知意哭笑不得。

十七岁,在二十一世纪,还是个高中生呢!怎么到了这里,就成了老姑娘了?

“祖母,我真的不想这么早定亲。”沈知意苦着脸说。

“由不得你!”老夫人板起脸,“我已经帮你相看了几个不错的人选,都是名门望族的公子,人品相貌都没得说。过几日,我就安排你们见见面,你要是看中了哪个,祖母就帮你做主!”

沈知意的头,瞬间大了。

她算是看出来了,老夫人这是铁了心,要给她找个婆家了。

可是,她现在一心想着搞事业,哪里有心思谈恋爱啊?

而且,她心里,还隐隐约约地,装着一个人。

那个人,是瑞王,萧景渊。

想到萧景渊,沈知意的心跳,又开始加速了。

她甩了甩头,把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,都抛到脑后。

不管怎么样,先把老夫人这边应付过去再说。

“祖母,您先别着急,容我想想,好不好?”沈知意撒娇道。

老夫人看着沈知意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,心软了下来:“好吧,就给你几天时间考虑。不过,你可别想着糊弄我!要是让我知道,你在敷衍我,我饶不了你!”

“知道了,祖母。”沈知意连忙点头。

从老夫人的院子里出来,沈知意松了一口气。

她抬头看向天空,月亮已经升起来了,圆圆的,像个大玉盘。

沈知意的心情,忽然变得复杂起来。

她不知道,这场宫中诗会,会给她带来什么。

也不知道,她和萧景渊之间,会有什么样的未来。

但是,她知道,不管未来会发生什么,她都不会退缩。

因为,她是沈知意,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金牌律师,是永宁侯府的嫡长女。

她的人生,只能由她自己做主!

夜色渐浓,侯府的灯火,一盏盏地熄灭了。

只有沈知意的院子里,还亮着一盏灯。

灯下,沈知意正坐在书桌前,手里拿着一支笔,在纸上写写画画。

纸上,是她为宫中诗会准备的诗,还有她对前朝宝藏的猜测。

窗外,月光如水,洒在纸上,也洒在沈知意的脸上。

沈知意抬起头,看向窗外的月亮,嘴角,勾起一抹自信的笑容。

宫中诗会,我来了!

前朝宝藏,我来了!

属于我的时代,才刚刚开始!

本章后续(补足五千字内容)

正写得入神,晚晴端着一碗热腾腾的桂圆红枣粥走了进来,小心翼翼地放在桌边:“大小姐,夜深了,喝点粥暖暖身子吧,别熬坏了眼睛。”

沈知意放下笔,揉了揉发酸的手腕,看着碗里软糯的粥,心里暖洋洋的:“还是你贴心,知道我这会儿饿了。”

晚晴笑着帮她盛了一勺粥:“大小姐为了诗会这么上心,肯定得好好补补。对了,大小姐,您说那前朝宝藏,真的藏在诗里吗?会不会是谣传啊?”

沈知意喝了一口粥,眯着眼睛想了想:“应该不会是空穴来风。前朝末年,战乱四起,皇帝自知大势已去,肯定会为子孙后代留条后路。宝藏是其次,关键是宝藏里,可能还藏着前朝的兵符和机密文件。要是能找到这些,对大晟王朝来说,可是天大的好事。”

晚晴瞪大了眼睛:“这么厉害?那皇上举办诗会,就是为了这个?”

“八九不离十。”沈知意点了点头,“皇上雄才大略,肯定想把这些隐患都解决掉。不过,这事儿肯定不能声张,所以才借着诗会的名头,引蛇出洞。那些觊觎宝藏的人,肯定会趁机混进诗会。到时候,可就有好戏看了。”

晚晴听得心惊胆战:“那大小姐岂不是很危险?要不,咱们还是别参加了吧?”

沈知意放下碗,拍了拍晚晴的肩膀,笑着说:“怕什么?兵来将挡,水来土掩。我沈知意,可不是吓大的。再说了,富贵险中求,要是能找到宝藏,咱们以后就再也不用愁银子了。”

晚晴看着沈知意那副胸有成竹的样子,心里的担忧,也少了几分。

她知道,自家大小姐,从来都不是一个会吃亏的人。

喝完粥,沈知意又回到书桌前,继续研究那首据说藏着宝藏线索的诗。

这首诗,是前朝一位着名的诗人写的,名为《山月行》。全诗如下:

“山月皎皎照松岗,清泉石上流暗香。

云深不知处,林静听风响。

忽闻钟声起,遥指翠微峰。

宝藏何处寻?尽在诗中藏。”

沈知意盯着这首诗,看了半天,眉头越皱越紧。

这首诗看起来平平无奇,就是一首描写山水风光的诗,哪里有什么宝藏线索?

难道是她理解错了?

还是说,线索藏在字里行间,需要拆字或者重组?

沈知意拿起笔,在纸上把每个字都拆开来,又重新组合,折腾了半天,还是没有头绪。

就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,她的目光,落在了“翠微峰”这三个字上。

翠微峰?

她记得,京郊有一座山,就叫翠微山,翠微峰,就是翠微山的主峰。

难道,宝藏就藏在翠微峰上?

可是,这也太明显了吧?

前朝的皇帝,应该不会这么傻吧?

沈知意摇了摇头,觉得事情肯定没有这么简单。

她又仔细看了看诗的前两句:“山月皎皎照松岗,清泉石上流暗香。”

山月,松岗,清泉,石上……

这些意象,会不会是在暗示什么?

比如,时间?地点?

山月皎皎,应该是晚上,月圆之夜?

清泉石上流,应该是在有泉水和石头的地方?

沈知意的眼睛,越来越亮。

她觉得,自己好像抓住了什么关键的东西。

就在她准备继续深入研究的时候,窗外,忽然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。

沈知意的脸色,瞬间变得警惕起来。

她朝晚晴使了个眼色,晚晴立刻会意,悄悄地走到窗边,掀开窗帘的一角,往外看去。

只见一个黑影,鬼鬼祟祟地在院子里晃悠,似乎在寻找什么。

晚晴吓得差点叫出声,连忙捂住嘴巴。

沈知意站起身,走到窗边,顺着晚晴的目光看去,看到了那个黑影。

她的嘴角,勾起一抹冷笑。

看来,盯上她的人,还不少。

她压低声音,对晚晴说:“别出声,看我的。”

说完,她转身回到书桌前,拿起一支笔,又拿起一个砚台,然后,她猛地把砚台朝窗外砸去!

“哐当!”

砚台砸在地上,发出一声巨响。

那个黑影显然被吓了一跳,踉跄了一下,然后,他转身就跑,速度快得像一阵风。

沈知意和晚晴连忙追了出去,但是,那个黑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。

晚晴看着空荡荡的院子,心有余悸地说:“大小姐,那个人是谁啊?是不是冲着您来的?”

沈知意皱着眉头,看着地上破碎的砚台,沉声道:“应该是。看来,有人不想让我参加宫中诗会啊。”

晚晴着急地说:“那怎么办?要不要告诉老夫人?或者报官?”

沈知意摇了摇头:“不用。现在没有证据,报官也没用。而且,打草惊蛇就不好了。”

她蹲下身,捡起一块砚台的碎片,看了看,然后站起身,眼神变得凌厉起来:“既然有人想玩,那我就奉陪到底。我倒要看看,是谁在背后搞鬼!”

回到房间,沈知意再也没有心思研究那首诗了。

她知道,从今晚开始,她的处境,会变得更加危险。

但是,她不怕。

越是危险,她就越要迎难而上。

因为,她是沈知意,一个永不言败的穿越者。

夜色,越来越浓。

沈知意站在窗边,看着窗外的月亮,眼神坚定。

宫中诗会,不仅是一场才子才女的较量,更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。

而她,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。

第二天一早,沈知意刚起床,就听到了一个消息——镇国公府的二姑娘,在白云寺上香的时候,不小心从台阶上摔了下来,摔断了腿,恐怕要在床上躺上三个月。

听到这个消息,沈知意忍不住笑了。

这报应,来得可真快啊。

她猜,这肯定不是意外。

毕竟,昨天还在说自己有凤凰命格的人,今天就摔断了腿,怎么看,都像是有人故意为之。

京中的水,可真深啊。

沈知意伸了个懒腰,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。

不过,越是水深,她就越要搅个天翻地覆!

她倒要看看,这场京城的大戏,最后会演变成什么样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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